隨著互聯(lián)網越來越深入我們的生活,社交、購物、娛樂......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互聯(lián)網,與此同時個人信息安全問題頻頻曝出,給不少人造成了困擾。近兩年,國家加大了對互聯(lián)網個人信息和數據安全方面的管理,消費者應該更加清楚地了解哪些情況下可以進行合理維權~
新規(guī)正式實施 2021年11月16日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2021年第20次室務會議審議通過,并經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同意公布了《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guī)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規(guī)定》對于算法做出了準確的解釋:應用算法推薦技術,是指利用生成合成類、個性化推送類、排序精選類、檢索過濾類、調度決策類等算法技術向用戶提供信息。 因此,新實施的規(guī)定主要就是對于算法推薦的管理。 哪些行為被禁止 《規(guī)定》的主要內容就是要求算法推薦服務的使用向上向善,不能利用算法推薦服務做損害國家、社會、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其中大家比較關心的內容有幾點: 1.不合適的信息不能利用算法傳播和推送。 2.不能利用算法誘導用戶沉迷、過度消費。 3.不能利用算法制造水軍,控制輿論和榜單。 4.不能利用算法進行壟斷等不正當的競爭。 5.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等違法行為。 具體從哪些方面優(yōu)化算法的使用呢? 1.用戶可以選擇關閉算法推薦,不能有針對其個人特征的用戶標簽。 2.對于未成年人,要開發(fā)適合未成年人的模式和服務,不能對未成年人形成不好的誘導,比如不良嗜好、沉迷網絡。 3.對于老年人同樣開發(fā)更針對性的服務,尤其是充分考慮老年人出行、就醫(yī)、消費、辦事等需求,以及涉電信網絡詐騙信息的監(jiān)測、識別和處置。 具體到行為上,首先就是大數據“殺熟”。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也提到過關于大數據“殺熟”的內容。 3月1日,北京市消協(xié)在官網公布了互聯(lián)網消費大數據“殺熟”問題調查活動的最新結果——86.91%的受訪者認為自己有過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82.37%的受訪者認為互聯(lián)網消費大數據“殺熟”問題普遍存在,92.33%的受訪者認為大數據殺熟的原因是利用大數據技術開展差異化營銷。 同一時間不同用戶購買相同商品或服務的價格不同、多次瀏覽后價格自動上漲、不同用戶享有不同打折優(yōu)惠形式、隱藏或不送老用戶優(yōu)惠券以及根據用戶特點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務等。 網絡購物、在線旅游、外賣和網約車是“重災區(qū)”。 其次就是關于輿論控制,算法推薦可以將一些標簽頻繁地推薦到大眾眼前,影響大眾對于一件事情的認知,從而影響到大眾輿論,構成不正當競爭。最常見的就是一些熱點推薦和熱搜榜。 個人信息安全的進化之路 2017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實施,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guī)范網絡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 《網絡安全法》中規(guī)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發(fā)布與違法犯罪有關的信息,個人有信息刪除和更正權,如果要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需要得到本人同意。另外,還對個人信息保密做出了嚴格規(guī)定。 比方說有人在微信群中轉發(fā)、傳播不實信息和謠言,煽動其他網民進行非法集會,這樣的行為就違反了《網絡安全法》,會被依法處罰。 2021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實施,聚焦的是數據安全領域的風險隱患,同時確立了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數據安全審查、數據安全風險評估、監(jiān)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等基本制度,是數據領域的基礎性法律。 我們生活中有些常見的數據安全案例,比方說大量個人信息泄露,交通、物流、醫(yī)療、社交和銀行等各種信息被在網絡黑市買賣,最主要的問題就來自于內部數據的安全管理缺陷。企業(yè)數據泄露往往會導致一些電信詐騙事件,甚至還出過因為被電信詐騙萬元學費而致死的案件。 2021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施行,這是第一部專門針對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 個人信息處理方面要遵循“告知-同意”的核心原則,在生物識別、宗教信仰、特定身份、醫(yī)療健康、金融賬戶、行蹤軌跡等比較敏感的個人信息方面,個人信息保護法也進行了更加嚴格的限制,以及公共場合的圖像采集也必須取得個人同意。除此之外還涉及到未成年人個人信息、個人信息跨境提供等方面的規(guī)定。 《個人信息保護法》與《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被稱為并行的三大數據法。 如何維護自己的信息安全 了解個人信息安全的相關規(guī)定,對于我們維護自己的信息安全有很重要的作用,生活中如果遇到信息安全侵權事件,要及時向法律部門尋求幫助。 比方說在某求職網站填寫簡歷之后,因為該求職平臺泄露了自己的個人信息,導致源源不斷收到許多培訓機構的電話,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該平臺承擔侵害其隱私權的賠償責任。 生活中還比較常遇到的是短信和電話騷擾:賣房的、推銷貸款的、推銷理財的、購物節(jié)前的營銷短信等等。遇到這種情況,個人可以向公安部門、互聯(lián)網管理部門、工商部門、消協(xié)、行業(yè)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進行投訴舉報。 但最重要的是,消費者應該有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意識,不要隨便在平臺留下自己的個人信息,尤其不要透露給陌生人,遇到侵權行為要勇于維權。